文章最初發表於 商業新聞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專注於結束禁令和引入受監管的大麻市場,一種新的 文章 確定在不違反國際毒品法的情況下實現這些目標的方法。
在 2018 年制定休閒大麻市場時,加拿大政府被指控擁有 侵權 1961 年單一公約 麻醉劑。
Kenzi Riboulet-Zemouli,《麻醉品單一公約》文章的作者
同樣,第一個走這條路的國家烏拉圭引用了對人權的保護,以使其認為違反了《公約》——隨後受到國際麻醉品管制委員會制裁的威脅(麻管局).
然而,受人尊敬的大麻研究人員和作者 肯齊·里布萊特-澤穆利,認為《公約》有迴旋餘地,允許各國進行相應立法。
深潛
Kenzi 在一篇新文章中描述了她的案例 文章 題為'高合規性,非醫用大麻行業的 Lex Lata 合法化“。
在對企業的聲明中卡恩,作者表示:“始於 1970 年代的禁毒戰爭幫助傳播了這樣一個神話,即大麻禁令已載入條約規範且無法避免。 然而,這項新的調查對 1961 年公約的措辭形式進行了深入研究,突出了通往合法成人使用市場的道路。”
“我相信有可能為大麻產品製定成人使用政策,以打擊藥物濫用、保護人權並遵守國際毒品條約。”
雖然文章仔細分析了 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主要的全球大麻管制條約——還審查了該條約的準備工作和起草討論的紀要,以更深入地了解其作者的推理。
兩種大麻
雖然該條約不承認“娛樂”或“成人使用”的術語,但它確實劃定了兩類大麻,即“醫療和科學”(“MSP”)和“非醫療和科學”(“OMSP”)。 ')。
Riboulet-Zemouli 認為,正是在第二類大麻類別“OMSP”中,各州有引入成人使用計劃的迴旋餘地。
《麻醉品單一公約》第 2 條第 9 款規定了“OMSP”大麻合規的兩個條件,即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大麻產品的潛在濫用和危害。
其次,向麻管局提交關於“OMSP”大麻銷售量的年度報告。 這個警告最近被 馬耳他,其成人使用法被規定為在減少危害的背景下為“非醫療和科學目的”建立一個行業——這與第 2 條第 9 款的兩個條件相呼應。
巴塞羅那的 Riboulet-Zemouli 補充說:“我相信大麻警告 'OMSP' 已被單一公約的起草者包括在內,以便在未來有一些解釋的靈活性”。
缺少禁令參考
Kenzi 通過強調公約措辭中幾乎所有對話和討論中都沒有禁止數字來支持這一立場。
文章強調了這種缺席,聲明說:“1961 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甚至在‘毒品戰爭’開始之前就已經制定。”
“在 1961 年的談判中,美國代表和大麻禁令愛好者, 哈里·安斯林格, 離開房間; 蘇聯大使爭辯說,‘禁令應該只是一個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半個非洲都不在場; 其餘國家將所有提及的“大麻禁令”替換為“大麻控制”; 還引入了明確的靈活性,直接豁免非醫療用途和相關活動。”
“作者們討論了大麻中毒的概念,沒有特別的問題,並且知道它會合法地繼續下去,沒有任何問題。”
一條清晰的道路
“1961 年《麻醉品單一公約》既不是‘毒品戰爭’,也不是禁止主義條約。 你的解釋是禁止主義的。”
該文件在結論中指出,為了與單一公約保持一致,一個國家只需要遵守第 2 條第 9 款的兩個要點,並保留單獨的部門、醫用大麻、非醫用大麻/成人-使用大麻和工業大麻。
Riboulet-Zemouli 補充說:“藥物管制公約歷史上的缺陷和當前特定解釋的霸權 - 圍繞禁令進行闡述 - 可能影響了我們的解釋框架,並使法律研究遠離對這些醫療用途豁免的分析,特意補充道對條約。
“這項深入的研究為各州推進改變其家庭規則鋪平了道路,而不必擔心違反主要的毒品和大麻法律,即 1961 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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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昂·科斯塔翻譯